为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充分发挥实验教师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结合实验中心特点,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。
第一条 实验教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,积极参加编写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教材、实验指导书,编制和引进多媒体课件。
第二条 实验教师要注意教学方法的研究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,深化实验教学改革,优化实验内容,设计安排和开设新实验,确保实验内容的系统性、完整性和先进性。
第三条 配合实验室主任和专业做好新学期实验教学计划,设计实验题目,安排实验时间,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开设实验所需低值易耗品计划。
第四条 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:
(一)实验前
1. 提前一周将本学期所开实验需要的仪器、材料等准备好,保证设备完好率;
2. 首次上岗的教师,要试讲、试做和亲自处理数据,新开实验或改进实验要先做好预实验;
3. 布置学生预习相关理论、原理、操作、注意事项等。
(二)实验中
1. 实验教师需在课前10分钟到实验室;
2. 讲解实验的关键问题和注意事项并对学生提问,但不超过15分钟,给学生更多自主时间;
3. 监督和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,做好运行记录;
4. 认真、详细、及时记录学生平时实验操作情况,按照标准核定成绩;
5. 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,严禁私自串课、停课,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。
(三)实验后
1. 实验结束后负责督促学生归还仪器设备、材料等实验用品,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,同时作好交接记录;
2. 督促值日生检查水、电、气等是否关闭,并要求做好值日生工作,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;
3. 实验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,要注明实验报告中存在的具体问题;
4. 实验教师在实验成绩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合理,实验成绩要基本符合正态分布;
第五条 负责向学生讲授实验室的要求和学生实验守则。安排值日生,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物品,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,培养学生对实验室的责任意识。
第六条 检查并记录学生的出席情况,认真填好“实验签到单”。
第七条 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,协助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、安全卫生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。